全部 企业新闻 行业新闻 热点新闻
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的影响
2018-08-30

  据省人社厅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根据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进行调整,企业缴费基数在每月3065元-15321元之间(2016年度为每月2849元-14244元)。





  相对于2016年度,最低缴费基数将上调216元。记者帮大家算了一笔账,对于企业参保人员来说,个人每月最少要多缴纳23元,最多要多缴纳113元。相应地,每人每月划入个人医保账户的钱也要增加了,其中最多增加37.7元,最少的增加6.48元。而没有工作单位的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也将相应调整。

  个人每月最少多缴23元

  对于企业参保人员来说,缴费基数在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范围内选择。

  参保企业人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缴费基数下限为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即3065元;参保企业人均工资高于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缴费基数上限为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即15321元。




  在上下限之间的,按实际平均工资计算。而2016年度,这一基数为2849元和14244元。

  市人社局征缴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经过调整以后,五险当中,个人的总共缴费比例一般为10.5%,按此计算

  2016年度 个人每月最高缴费 1495元

  2017年度 个人每月最高缴费 1608元

  2016年度 个人每月最低缴费 299元

  2017年度 个人每月最低缴费 322元

  个人最少多缴 23元

  个人账户每月最多增加37.7元

  个人最多多缴 113元





  由于缴费基数的调整,医保个人账户随之调整。2017年在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按调整后的缴费基数计算划入金额。45岁以下按职工本人缴费基数的3%计入,45岁以上按职工本人缴费工资的3.5%计入。
返回列表
上一篇: 到头了! 下一篇: 没有了!